“一人失能,全家失衡”是家庭的“不能承受之重”。
意外事故、疾病导致的劳动能力丧失,不仅造成个人收入断流,更可能令一家老小陷入困境。特别是中青年作为家庭支柱人员,一旦失能,将同时面对失业、孩子教育、赡养老人、住房等多重压力,家庭负担愈加沉重。近年来,失能风险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。市场调研显示,80%的工薪阶层担忧突发失能风险,但常见的健康险主要针对疾病确诊或发生医疗费用提供一次性保障,对收入损失的补偿尚存空白,较难应对失能者面临的长期收入下降或中断困境。
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中国人寿”,股票代码:601628.SH,2628.HK)针对这一保障需求,推进专项研究,拓展多元化、多层次健康保险体系,深入探索失能风险的精细化应对,首次推出国寿康宁失能收入损失保险产品,为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撑起失能保护伞。中国人寿以专业化的保险产品构筑民生防线,产品的失能损伤标准覆盖多项身体结构和身体功能损伤;多重保障和长期持续现金流极大缓解客户燃眉之急和后顾之忧;失能后豁免后续保费,体现人文关怀;灵活化的投保选择,贴合不同客户的保险消费习惯。
下面通过两个投保案例,一起探解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的“解困之道”:
例如现年30周岁男性,单独投保国寿康宁失能收入损失保险,基本保险金额3000元,10年期交费,年交保费1458元。假设在35周岁时,遭遇不幸后符合国寿康宁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合同约定的I级失能损伤标准,中国人寿将一次性赔付其六年累计所交保费8748元,同时从当月开始,每月赔付失能呵护保险金3000元,最多可赔付120个月,即累计赔付失能呵护保险金36万元。
又如现年40周岁女性,投保国寿康宁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国寿附加康宁两全保险(2025版),基本保险金额1万元,20年期交费,两产品年交保费共6930元。假设在60周岁时,由于青光眼导致永久性视力重度损害,符合约定的II级失能损伤标准,中国人寿将一次性赔付累计所交保费13.86万元,同时每月赔付失能呵护保险金5000元,最多可赔付120个月,即累计赔付失能呵护保险金60万元。
保险业不断探索与创新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的产品供给,有效填补市场空白,中国人寿康宁失能收入损失保险,用专业守护兑现“相知多年 值得托付”承诺。
(中国人寿2024年第4季度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07.76%,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153.34%,已达到监管的要求。公司最近一期的风险综合评级,即2024年第4季度的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为AAA级。相关数据以公司公开披露信息为准。本文内容仅供参考,具体以《国寿康宁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利益条款》、《国寿附加康宁两全保险(2025版)利益条款》和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保险基本条款》为准。)